孙中山故居随写

2020-06-30 来源:兰果网 作者:蒋长江 点击:...
     近日,笔者出差,专程参观了位于广东省香山县翠亨村(今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的孙中山先生的故居
孙中山故居随写
      孙中山(1866年11月12日-1925年3月12日),名文,字载之,号日新,又号逸仙,又名帝象,化名中山樵,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中华民国和中国国民党的缔造者,三民主义的倡导者,创立了《五权宪法》。他首举彻底反帝反封建的旗帜,“起共和而终两千年封建帝制”。是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
     孙中山1866年11月12日生于广东省广州府香山县(今中山市)翠亨村,广府人。孙中山原在香港学医,并成为西医医师。鸦片战争后,孙中山目睹中华民族有被西方列强瓜分的危险,决定抛弃“医人生涯”,进行“医国事业”。孙中山早期受郑观应的改良思想影响,后看清了清政府的腐败,决心推翻清王朝,建立民主共和国。
孙中山故居随写
     1894年11月24日,孙中山在檀香山创立兴中会[6]。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成立中国同盟会。1911年10月10日(宣统三年)新军中的革命党人暗中联络,决定当天晚上起义。辛亥革命后被推举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任期1912年1月1日——1912年4月1日)。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因癌症在北京逝世。1929年6月1日,根据其生前遗愿,葬于南京紫金山中山陵。1940年,国民政府通令全国,尊称其为“中华民国国父”。
孙中山故居随写
     孙中山著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等。其著述在逝世后多次被结集出版,有中华书局1986年出版的十一卷本《孙中山全集》,台北1969、1973、1985年出版的《国父全集》等。

中文名:孙文
外文名:Sun Yat-sen
别名:中山、中山樵、帝象、德明(谱名)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广东省香山县翠亨村(今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
出生日期:1866年11月12日(同治五年)
逝世日期:1925年3月12日(民国十四年)
职业:政治家、革命家、思想家、临时大总统
毕业院校:香港西医书院(今香港大学)
信仰:三民主义
主要成就:创立兴中会、中国同盟会 建立共和体制、建立中国国民党 、开创中华民国、创建黄埔军校、中山大学 领导二次革命和护法运动
代表作品:《民权初步》、《孙文学说》 、《三民主义》、《实业计划》 等
尊称:国父,革命先行者
政党:兴中会,中国同盟会,中国国民党
安葬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陵
字号:字载之,号日新,又号逸仙
人物关系:宋庆龄、妻子 
孙科:儿子
孙娫:女儿
孙达成:父亲
大月薰:前妻
陈粹芬:前妻
卢慕贞:前妻
孙眉:哥哥 
宋嘉树:岳父 
倪桂珍:岳母 
孙穗芬:孙女 
孙穗英:孙女 
孙穗芳:孙女
戴恩赛:女婿
蓝妮:儿媳
严蔼娟:儿媳
孔祥熙:连襟
陈少白:战友
陆皓东:战友 
熊克武:战友
廖仲恺:助理
童年时期
    1866年11月12日(同治五年十月初六日),孙中山出生于广东。他成长于一个普通的家庭,其兄孙眉赴茂宜岛垦荒、经营牧场和商店后,家境有所好转。1875年(光绪元年),孙中山入村塾读书,接受传统教育。孙中山的父亲,年轻时在澳门的板樟堂街当过鞋匠。孙中山从小常随父母往来澳门与家乡之间,澳门中西文化交融,繁荣发展,孙中山耳濡目染。
艰苦探索
    1878年,12岁的孙中山随母赴檀香山。他的长兄孙眉资助孙中山先后在檀香山、广州、香港等地比较系统地接受西方式的近代教育。
  共17张
孙中山生平图片
孙中山故居随写

     1883年,17岁的孙中山自檀香山归国,同年前往香港读书。孙中山在香港学医的5年间,与杨鹤龄、陈少白、尢列结成被人称为“四大寇”的小集团。其时杨鹤龄在澳门的“杨四寇堂”,也成为孙中山在澳门时的重要活动地方之一。当时孙中山认为李鸿章不同于一般的官僚,而是具有革新思想的人物。
孙中山早期的思想受郑观应的思想影响不少。1892年春,郑观应在澳门编成五卷本《盛世危言》,孙中山其时写的《农功》一文,经郑观应润饰而收入书中。1892年,孙中山毕业于香港西医书院。1892年9月,26岁的孙中山来到澳门镜湖医院,出任新设的西医局首任义务医师,成为澳门的第一位华人西医。
19世纪末期,中国已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孙中山目睹中华民族有被西方列强瓜分的危险,决定抛弃“医人生涯”,进行“医国事业”,他希望通过李鸿章能使清政府实行自上而下的社会改革。1894年1月,孙中山写下了《上李鸿章书》,集中了孙中山关于仿效西方政治制度以图中国富强的革新主张。之后,孙中山偕陆皓东赴上海拜访郑观应,并通过新派人物王韬介绍孙中山到天津见李鸿章。
1894年6月间,孙中山偕陆皓东由上海赴天津,渴望能见到李鸿章,倾诉自己的救国主张。但是,孙中山此行并没有见到李鸿章,同时,孙中山在天津又看到了清政府官员的腐败,使其思想发生了转变。因此,孙中山偕陆皓东离津转道上海赴檀香山。
1894年11月24日,孙中山在檀香山创立兴中会,取“振兴中华”之意。从此,孙中山决心“拯斯民于水火,扶大厦之将倾”,明确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主张。第一次向中国人民提出了推翻清王朝,建立民主共和国的纲领。同时,孙中山也完成了由改良主义者向民主主义者的伟大转变。
孙中山故居随写

孙中山像
     早年追随孙中山的高级干部里面,广东人占了最大比例,如邓荫南、陆皓东、杨鹤龄、陈少白、尢列、李纪堂、谢缵泰、程奎光、史坚如、郑士良、冯自由、王宠惠、胡汉民、朱执信、廖仲恺、何香凝、高剑父、陈树人、古应芬、许崇智、邹鲁、邓泽如、李福林等等,这些人多数是广府人,个别是会讲粤语的客家人[4] 。孙中山的革命经费由海外华侨和商人捐助,尤以李煜堂、李自重、简照南、简玉阶等为杰出代表。
     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2月,在香港联合当地爱国知识分子的组织辅仁文社,建立香港兴中会。同年10月,兴中会密谋在广州起义,事泄失败。孙中山被迫亡命海外。
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10月,在英国伦敦曾被清公使馆诱捕,经英国友人康德黎等营救脱险。此后,孙中山详细考察欧美各国的经济、政治状况,研究了多种流派的政治学说,并与欧美各国进步人士接触,产生了具有特色的民生主义理论,三民主义思想由此初步形成。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孙中山赴日本,结交其朝野人士。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10月,派郑士良到广东惠州(即惠阳)三洲田发动起义。义军奋战半月,开始颇为得手,后因饷械不继而失败。戊戌变法以后,因日本友好人士的活动,孙中山与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改良派曾商谈过合作问题,但因改良派坚持保皇、反对革命,合作未能实现。
投身革命
     1904年(光绪三十年)11月,孙中山重抵檀香山。20多名华侨青年接受他的倡仪,举行会议,成立了兴中会,选举刘祥(商店司理)、何宽(银行经理)为正副主席。孙中山起草了《兴中会章程》,强调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所造成的民族危机的严重性,规定以“振兴中华”作为立会的主要宗旨。他还起草入会的秘密誓词,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革命主张。[10] 这是中国第一个以建立新制度为目标的民主革命纲领。兴中会成立后又在夏威夷一些地方建立分会,会员增至百余人。在孙中山的领导下,兴中会曾组织会员进行军事训练,向爱国侨胞募集资金,以为反清武装起义作准备。
孙中山故居随写
孙中山手迹“博爱”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在比、德、法等国的留学生中建立了革命团体,在此期间也与国内的革命团体和革命志士建立了联系。8月,孙中山与黄兴等人,以兴中会、华兴会等革命团体为基础,在日本东京创建全国性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中国同盟会,孙中山被推举为总理,他所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革命宗旨被采纳为同盟会纲领。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首次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同盟会的成立,有力地促进了全国革命运动的发展。孙中山派人到国内外各地发展组织、宣传革命。他自己也在1905至1906年间赴东南亚各地向华侨宣传和募集革命经费,在一些地方创立同盟会的支部。他广泛传播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思想,使更多的人投身于反清革命。孙中山领导的对改良派的批判,为辛亥革命的爆发作了有力的思想准备。从1906至1911年,同盟会在华南各地组织多次武装起义,孙中山为起义制定战略方针,并在海外奔走,为起义筹募经费。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12月镇南关起义时,孙中山还亲临前线参加战斗。各次起义都因缺乏群众基础、组织不够严密而失败,但革命党人前仆后继,英勇战斗,给清政府以沉重打击,给全国人民以极大的鼓舞;特别是1911年(宣统三年)4月27日的广州黄花岗起义,在全国引起了巨大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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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帝制
      1911年(宣统三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响应。孙中山在美国得知消息后,12月下旬回国,即被17省代表以每省1票的方式16票赞成1票反对的结果选举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民国元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布就职,组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2月12日,宣统帝(溥仪)宣布退位,267年的清朝统治和2000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被推翻,建立了共和国。孙中山制定和公布一系列改革和进步的法令,3月11日,颁布带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
     由于受到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主义的强大压力与革命党本身的涣散无力,孙中山被迫在清帝退位后,于1912年2月13日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让位于袁世凯,4月1日正式解职。此后一年多,孙中山积极宣传民生主义,号召实行平均地权,提倡兴办实业;还亲自担任了全国铁路督办,力图筹借外资修筑铁路干线。但因政权落在袁世凯手中,其10万英里的铁路规划也远非当时国力所能负荷,孙中山的设想并未成为现实。
    同年8月,同盟会改组成国民党,孙中山被推举为理事长。1913年(民国二年)3月,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被武士英暗杀,孙中山认为是袁世凯所为,主张武力讨袁。7月发动二次革命,失败后再度流亡日本。
     1914年(民国三年)6月,孙中山在东京组织中华革命党,希望恢复和发扬同盟会的精神。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孙中山于1915年(民国四年)5月初回到国内,继续为捍卫共和制度而斗争。旋又返日,10月25日在东京与宋庆龄结婚。
     1917年(民国六年)7月,因段祺瑞为首领的北洋军阀解散国会和废弃《临时约法》,孙中山联合西南军阀,在广州建立军政府,被推举为大元帅,进行护法战争。但孙中山在军政府内备受军阀、政客的排挤,不得不于1918年(民国七年)5月辞去大元帅职务。第一次护法战争的失败使孙中山认识到南北军阀都是一丘之貉。从1918至1920年,孙中山完成过去已着手撰写的《建国方略》,对以往的革命经验进行总结,提出了改造和建设中国的宏伟计划。
联俄容共
     1917年(民国六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孙中山于次年夏致电列宁和苏维埃政府祝贺俄国革命的伟大胜利。1919年(民国八年)的五四运动,给予孙中山以很大的鼓舞,他高度评价和支持学生运动。1919年8月,孙中山委派胡汉民、朱执信、廖仲恺等人在上海创办《建设》杂志,大力宣传民主革命理论。10月,宣布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

孙中山与蒋介石
    1920年(民国九年)8月,孙中山指示驻闽、粤军回师广东,驱逐了桂系军阀。11月,孙中山回到广州,重举护法旗帜。孙中山从1920年(民国九年)开始与苏俄人士接触。1921年(民国十年)5月,在广州就任非常国会推举的非常大总统,接着出师广西,消灭了桂系军阀陆荣廷的势力,准备以两广为根据地北伐。12月,孙中山在桂林会见共产国际代表马林,讨论建立革命党和革命武装问题。
    1922年(民国十一年)4月,又在广州与苏俄的全权代表会见,从幻想向帝国主义寻求援助转而希望联俄。6月,因政见不合与陈炯明决裂,孙中山被迫离开广州再赴上海。此后,孙中山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和苏俄的帮助,提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
    1923年(民国十二年)1月,孙中山与苏联代表越飞发表《孙文越飞宣言》,奠定了联俄政策的基础,随即派廖仲恺赴日与越飞谈判。同时,表示服从孙中山的滇、桂军队将陈炯明逐出广州,2月,孙中山从上海回到广州重建陆海军大本营,以大元帅名义统率各军,综理政务。与此同时,逐步加紧改组中国国民党的准备工作。8月,派出以蒋介石为首的孙逸仙博士代表团到苏联考察政治、党务和军事。10月,聘请苏联派来的鲍罗廷为顾问,接着,委任廖仲恺、谭平山等组成新的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筹备国民党的改组工作。
1924年(民国十三年)1月,在广州召开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党纲、党章,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同时创办黄埔军官学校,训练革命武装干部。陈炯明的叛变使孙中山陷于极为困难的境地,他决心接受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欢迎李大钊等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中国国民党。5月,孙中山在广州黄埔长州岛创立陆军军官学校,为建立革命军队打下基础。
革命未成
     孙中山早期曾努力争取日、英、法、美等国援助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但均无所获。他在斗争中认识到,要争取中国独立富强就必须努力推翻帝国主义。晚年,他同帝国主义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1924年(民国十三年)10月,奉系军阀的张作霖和直系将领冯玉祥联合推翻曹锟为总统的直系军阀政权。冯玉祥、段祺瑞、张作霖先后电邀孙中山北上共商国是。孙中山接受邀请,并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召开国民会议作为解决时局的办法。11月,离广州北上,先抵上海,再绕道日本赴天津。12月底,扶病到达北京。
  共14张
孙中山逝世
    1925年(民国十四年)3月12日,因癌症在北京逝世。逝世前夕签署的遗嘱,包括《国事遗嘱》、《家事遗嘱》和《致苏俄遗书》三个文件。在国事遗嘱中,他总结了40年的革命经验,得出结论说:“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发出了“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号召。
遗嘱指出,要按他“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在家事遗嘱中,说明将遗下的书籍、衣物、住宅等留给宋庆龄作为纪念,要求子女们继承他的革命遗志。在致苏俄遗书中,阐明他实行三大革命政策,坚持反帝爱国事业的坚定信念,表示“希望不久即将破晓,斯时苏联以良友及盟国而欣迎强盛独立之中国,两国在争世界被压迫民族自由之大战中,携手并进,以取得胜利”。1929年,遗体由北京移葬南京紫金山南麓的中山陵。

为政举措
     孙中山制定三民主义学说作为指导思想,旨在建立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共和国,建立一个自由、平等、博爱的和谐社会,他宣誓要以“博爱”、“天下为公”、“世界大同”为己任,实现中国和世界文明共享,共同进步,建立一个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造就和谐安康幸福的人类社会。
政治
三民主义
     孙中山毕生坚持“三民主义”,坚持民族、民主救中国和三民主义救中国的信念与理想。

三民主义相关书籍
辛亥革命以“民族”、“民权”、“民生”为核心的“三民主义”理念。
倡导“权能区分”——“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推行“万能政府”——“广兴福利,大有为式”。
注释“人民之权”——政权应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项。
注释“政府之能”——“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是为“五权宪法”。
阐明人民行使政权的基本训练与条件:民权初步,即议事规则。
提出中央与地方的“均权制度”,以县为单位的“地方自治”。
建国方略
      在政治现代化建设方面,主张渐进主义的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说:“军政时期优先消灭军阀土匪,应实行军管。训政时期优先基础建设与民权初步训练,应实行一党执政。宪政实行之条件是全国半数以上县市具有选举罢免地方首长之条件,公民具有发动创制复决之条件,则选举召开国民大会制订宪法,还政于民,实行多党竞争的现代政治制度。”
推行以王道为基础的区域合作和政治架构:大亚洲主义,以及向国际投资开放的实业计划。
联俄容共
     孙中山以“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为自己的座右铭,强调要“内审中国之情势,外察世界之潮流,兼收众长,益以新创”。孙中山注重学习世界上的先进知识和有益思想成果,并希望结合中国的实际用来改造中国。孙中山十分关注俄国十月革命和马克思主义在世界范围的传播,敏锐地认识到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对中国变革的重要影响,毅然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赋予三民主义思想以新的内涵。三大政策是孙中山的重要政治主张,是他倡导的民族民主革命从屡受挫折转向成功、进而取得显著成就的正确道路。
文化
     孙中山是个很了解世界文化又很了解中国文化的伟人。孙中山一生追求的“天下为公”,正是源自儒家经典文献《礼记·礼运》篇,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孙中山在其《三民主义》中说:“真正的三民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的大同世界” 。孙中山既要发展物质文明,又要发扬精神文明;既要传承旧道德中对今天仍然有用的内涵,又要创造新道德。他重视教育,提倡培养具有知识和崇高人格的新式人才。孙中山以人为本、重视科学、发展新文明的文化观对中华民族的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孙中山认为文化强、民族强、国家强。只有经济发达,才能解决国民的衣食住行等生活问题。只有民富,文化才能发达,只有科学文化发达,才有国家富强。孙中山又强调,“开发富源不仅仅是为了富有,而更重要的是为了我国人民的满足和幸福”。所以孙中山一再指出要努力发展教育,提高国民的精神文明。
      精神文明,孙中山也称为“心性文明”,他说物质文明会使人类的生活“安逸繁华”,但它不能促进人类的心性文明,只有使用文字,进行启蒙教育,才可以“助人类心性文明之发达”。他认为只有物质文明,政治不进步,文化不先进,我们也不能“齐家、治国”。因此他提倡新道德,“文明进化的人类,觉悟起来,发生一种新道德。这种新道德就是有聪明能力的人,应该要替众人来服务。这种替众人来服务的新道德,就是世界上道德的新潮流”。
     孙中山的新道德观真正反映了孙中山对人类文明进步的观照。孙中山认为,新道德则新精神。他说:“救国救民,必要革命。革命须有精神。”所以,孙中山强调,要创建新中国,改造新世界,“必有高尚思想,与强毅能力以为之先”。孙中山提倡的新道德就是要人们立志,为改良国家、实现国家的富强而努力奋斗。孙中山认为,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而不是在争地位。孙中山将旧道德由对个人私利的追求,改造为对人类、对民族和国家的奉献和热爱。他强调,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在于他有思想,在于有无所畏惧地追求真理的独立意志,以及有责任为人类为国家作贡献。所以,他的新道德是对中国旧道德的深刻革命,它改变了“一个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谁”这个根本性的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为个人在社会中的努力方向、奋斗目标和成功、成仁指明了方向。
     孙中山强调,只有文化才能使一个国家真正的强大,他的文化观,不仅是中外文化互信、交流的桥梁,也是对中华民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导引。他指出,中华民族要有忧患意识,也要有强国富民的奋斗精神。孙中山用他的行动和言谈促进和推动中国各民族的融合、相互依存、统一和发展,构建共同的理想信念,昂扬奋发,和谐共生,用文化来延伸各族人民的中国情怀,实现孔子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世界大同”。
经济
     1917年到1919年,孙中山写出《建国方略》一书,构想了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显示了他对中国发展的卓越见解和强烈期盼[18] 。其中的《实业计划》共包括六大计划,第一计划:开发北部资源,以北方大港为中心,造西北铁路系统;第二计划:开发中部资源,以东方大港为中心,整治长江水道;第三计划:开发南部资源,以南方大港为中心,造西南铁路系统;第四计划:铁路建设计划,造中央、东南、东北、扩张西北、高原等五大铁路系统;第五计划:生活之物质原件工业;第六计划:矿业。
     《实业计划》主要目标是在10年到20年内,修建相当于纽约港那样具有世界水平的三大海港(北方大港、东方大港和南方大港)和许多商埠,其中南方大港可选定在广州,东方大港可选杭州湾或改造上海黄浦江港,北方大港选址在天津塘沽以东滦河口附近;修建长达16万公里的五大铁路系统,把沿海、腹地和边疆联成一片;修建160万公里的公路,形成遍布全国的公路网,并进入青藏高原,来促进商业繁荣;开凿和整修全国水道和运河,建设三峡大坝,发展内河交通和水利、电力事业等10个大的项目。[18] [19]
由于“无矿业则机器无从成立,如无机器则近代工业……亦无发达”,全面开采煤、铁、石油、有色金属等矿藏,生产钢铁、石油、机械制造、水泥等各种“工业之粮”成为当世之急。孙中山尤为重视钢铁工业,他指出,“今日之钢铁世界,欲立国于地球之上,非讲求制造不可”,在全国钢铁储量较丰富的海南、四川、云南等省开办工厂,对于已建厂的河北、山西、湖北、辽宁等地钢铁工业加大投资。对于农业,《实业计划》要广泛采用各种现代农业技术,实现农业机械化,移民垦荒,建设边疆。在此基础上,发展轻工业,使粮、棉、油、纺织、日用品、印刷、蚕丝、茶等的加工制造业,做到在自给有余的基础上外销出口。
      孙中山提出利用外资发展中国实业,应改变闭关主义而为开放主义。他认为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矿产丰富、农业雄厚,但是不能独立发展,而要与世界各国互相提携,共同开发。外资必须操之在我,不可授之于外国人,反对外资借投资之名提出损害中国国家权益的附加条件。外资所有者与中国企业联合,共同开发中国实业。外国人提供机器,并且负担外国专家们在华的一切支出;中国人提供原料和廉价劳动力,双方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共赢。孙中山深知中国正需机器来耕作广袤的农地,开采丰富的矿产,建设无数的工厂和扩建交通运输网络。
同时,《实业计划》也涉及住房等民生问题,孙中山认为要解决当时中国4亿人的住房需求,在未来50年内每年要新增居室5000万套,每年盖房子100万间,“为人民预备廉价居室”,家庭用水、电灯、燃气、电话都需要配备。“中国四万万人中,贫者仍居茅屋陋室,北方有居土穴者。而中国上等社会之居室,乃有类于庙宇。”孙中山非常担忧在住宅方面出现贫富分化,所以“为居室工业计划,必须谋及全中国之居室”,“一切的居室设计,皆务使居人得其安适”。在孙中山看来住宅是文明的象征之一,民众由住房里得到的幸福感比起吃饭穿衣要多得多。
法治
       孙中山继承和发展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民本思想、大同思想,同时吸取了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学说,吸收了林肯的民治、民有、民享的思想,形成了他独有的民主政治观,他的民主政治思想主要内容是:民主共和思想;人民自治的思想;直接民权(全民政治)的思想;民主宪政五权分立的思想。
       1924年孙中山就讲:“政治里头自由太过,便成了无政府;束缚太过,便成了专制”。五权宪法要起到两个作用,一个是把自由的力量与维持秩序的力量调和统一起来;一个是打破治人与治于人的阶级划分,实行真正的“民治”。他主张自由与专制这两个力量平衡起来,不走极端。民权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就是人民组织起来管理国家的政事。同样,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作用和地位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工作的核心内容。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中国第一个民主主义的宪法性文件,用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主权在民”的原则。《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这在中国国家制度史上是一大创举,也是孙中山法治与民主相结合思想的集中体现。孙中山认为,要改变这人治的国家,必实行法治才行,而民权是法治的基本条件。所谓民权,就是“用人民来做皇帝,用四万万人来做皇帝”。在《临时约法》中明确了“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人可以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并通过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不同形式表达自己的意志。
       1906年孙中山在《民报》创刊周年纪念会上讲到三民主义时指出:民权主义是政治革命的根本。民权主义就是人人平等,绝不能以少数人压多数人,人人有天赋的人权,不能以君主而奴隶臣民。他要求保证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信仰的完全自由权。真正实行“国人同属于法律范围之内,而无特殊势力之可虞。”孙中山坚决反对把民权当作自由的等同物。孙中山的看法,就是在一个团体中,能够活动,来往自如,便是自由。他说:一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范围,才是真自由,如果侵犯他人的范围,便不是真自由。
科学
      孙中山对科学与技术形成了自己独到的认识,孙中山曾明确阐述:夫科学者,统系之学也,条理之学也。凡真知特识,必从科学中来也。舍科学而外之所谓知识者,多非真知识也。孙中山称科学为“统系之学也,条理之学也”,即把科学定义为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强调科学的系统性和条理性。“凡真知特识,必从科学中来也”,是指科学具有真理性和实践性。“舍科学而外之所谓知识者,多非真知识也”,说明科学知识同一般的生活知识经验的累加不同,而是依据在实践中所获得的丰富经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梳理、归纳而成的规律而系统的知识。
      对科学分类的探讨和研究。孙中山的科学观还体现在他对科学分类问题的研究上。科学分类是研究各门学科关系的一门学问。学科门类越多,越无法进行专门研究。这不单限制一门学科的研究,甚至影响整个科学事业的发展。孙中山在他的大量著作里,事实上对科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类别的划分,例如:《上李鸿章书》涉及语言学、政治学、人文学、算学、地理学、物理学、化学、农学、矿物学、地质学等;《致港督论平治章程》谈及文学和法律学;《社会主义之派别与方法》论述到经济学、统计学;《孙文学说》详细论述了生理学、医药学、卫生学、金融学、文字学、逻辑学等;《公布考试组织条例》对农业科学的地质学、气象学、林学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孙中山曾明确地把科学分为两大类别,即为自然科学和人事科学。他说:世界之学有二大类,其一曰自然科学,其一曰人事科学。自然科学者,如天算、地文、地质、物理(声光热电力学等)、生物(动物、植物二学)、化学是也。人事科学者,如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政治学、法律学、经济学、历史学是也。在孙中山的分类中,这些科学学科是当时发展较为成熟的,也是客观存在的。
教育
      孙中山的“教育救国”思想,把教育放在“立国根本”“振兴之道”的位置,强调教育是关系到人才培养和国家强盛的重大问题。鉴于此,孙中山在《致郑藻如书》中就强调重视教育、重视培养人才,才可以使国家由弱变强。知识的传播,有赖于教育。纵览古今,教育与人才培养,国家富强,关系甚大。而忽视教育,将造成国家颓弱的严重局面,令孙中山深感痛心,所以他急切地提出要广设学校,培养人才,因为这是国家富强的必由之路。
     孙中山在《上李鸿章书》中,把“人能尽其才”称为“富强之大经,治国之大本”的“四事”之一,而要做到“人能尽其才者,在教养之道”也,即人才的培养有赖于教育。孙中山关于“非学无以别其才”“非学无以成其用”,贤才需“有学校以陶冶之”的论断,认识到教育在人才培养、社会进步、国家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孙中山还谈到发展教育、培养人才,对国家兴旺富强的重要意义:“人既尽其才,则百事俱举;百事举矣,则富强不足谋也。
     孙中山的科学教育思想在科学文化与人才培养方面的体现。孙中山提出了封建教育制度是对科学文化知识传播的阻碍的观点。他指出以《四书》《五经》为代表的内容是由中国历代圣贤明哲“授受相传”的“古人的经传”,今日“科学的知识”远胜于此,应该把科学知识作为教育的内容。孙中山认为西方物质文明的发达,多源于科学之昌明,要使中国物质文明发达就要学习科学知识。
     1924年8月,孙中山以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的名义命令公布了《大学条例》。该条例的第一条便规定了:大学的旨趣之一,是“灌输世界日新之学理、技术。”孙中山认为在大学教育中,教育所传授的应该是最新的科学文化知识,才能使中国的发展进程加快。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传授科学文化基础知识,作为受教育者,只有很好地掌握了科学文化基础知识,才有可能进一步学习和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最新发明”。与此同时,作为大学中的教育工作者要很好的实现传授“世界日新之学理、技术”这一宗旨,必须密切关注世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发展的新潮流,必须不断地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孙中山的科学教育思想对今日的大学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孙中山提出学校应该注重人的生产技能的培养:学校之目的,于读书、识字、学问、智识外,当注意双手万能,力求实用。在孙中山看来,学校教育不仅要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受教育者的智力,而且还要进行生产劳动教育,使得受教育者掌握一定的生产劳动技能。孙中山曾多次强调,学校教育应该使学生在“学成之后”能够“独立为一国民”,能够“自食其力”。也就是说,只有科学文化知识与技能兼具的学生才能够真正“独立为一国民”。
博爱
       孙中山认为享受博爱(即同类相爱)的幸福是一种天赋的人权。他多次强调,凡属人类一律平等,民众有享受幸福的权利,这是一种人心所向,不可阻遏。1912年他以大总统名义颁布了有关保护人民权利和革除社会恶习方面的法律和政令达30多件,就体现了他的这种思想。孙中山说:“人权神圣,岂容弁髦”。这些法令表明,孙中山认为,不论何人,都有被他人作为人来爱怜的权利。
       孙中山认为“博爱”又是一种好的道德观念。人不仅有被同类所爱的一种权利,而且还要看作是一种人生的义务,主张保护人的平等权利和人的尊严,要承担起拯救人类于水火的责任。孙中山说:“博爱”的本质首先在于奉献,在于为他人“谋幸福”,而社会的理想形态在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类互助互进,天下同谋幸福,因此“博爱”越过亲情,普及世间。这样就不仅使博爱成为一种奋斗的目标,远大的理想,而且使博爱成了一种手段,一种切实的精神,它在孙中山的革命生涯和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爱”是一种很宽大广泛的观念,内涵很多。既可以指亲子之爱,又可指友情之爱,也可以指人类之爱。孙中山把爱区分为“私爱”和“公爱”,认为妇人对子女的亲子之爱,只是一种私爱,只有博爱才是一种公爱,“非妇人之仁可比”。他对爱的区分并非到此为止,结合他所处的时代,进而把“博爱之谓仁”的“仁”区分为“救世之仁”“救人之仁”“救国之仁”三种,认为救世是宗教家之仁,救人是慈善家之仁,“救国是革命家之仁”。从现实需要与实际效果来看,救国是当时第一位的。在实践中孙中山懂得了连生存权也没有的中国民众所受的苦难,不是宗教可以解脱,医术可以疗治的,只有实行革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他毅然放弃当传教士或名医的理想,而甘做一名四处漂泊的革命家。从救世、救人到救国,正是他思想的升华,行动的进步,充分体现了这位民主革命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赤子情怀。
       孙中山解释说:“我国古代若尧舜之情施济众,孔丘尚仁,墨翟兼爱,有近似情爱也者,然皆狭义的博爱,其爱不能普及于人人。社会主义之博爱,广义之博爱也。社会主义为人类谋幸福,普遍普及,地尽五洲,时历万世,蒸蒸芸芸,莫不被其泽惠。”此社会主义之博爱,所以得博爱之精神也。这种博爱的精神则体现在:社会主义消灭贫富之阶级,并通过社会的发展,使人人都能得到幸福,所以,他认为“社会主义之国家,一真自由、平等、博爱之境地也”。在他对三民主义的解释中,称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主张经过经济手段来解决人民的疾苦,因此他对实现民生主义理想具有强烈的愿望。
军事
       孙中山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也是探索中国军事现代化道路的先驱。在西方列强的挑战下,面临着“新”“旧”“中”“西”的冲突,孙中山选择了中国军事现代化的道路。他继承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又认真研究西方兵法,特别是努力学习近现代军事思想和苏联的建军经验。在探索中国军事现代化道路的斗争实践中,系统地提出了中国现代军事思想,其中许多精辟论述,在中国军事史上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冲破“中体西用”思想的束缚,开辟了中国现代军事思想的新篇章。
       孙中山在青年时代,就强烈地渴望把古老衰败的旧中国改造成为西方那样的国家,渴望中国能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1894年,他在《上李鸿章书》中表达的正是这种期望,他主张以西方为楷模,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创建兴中会。不久,提出了三民主义的政纲,阐述了自己的战争观。十月革命前,孙中山研究了大量西方军事理论和战例。辛亥革命后,孙中山积极学习苏联红军的成功经验。孙中山晚年提出的许多军事思想,所采取的种种军事变革,都为了建立一支适应现代战争需要的能捍卫和发展辛亥革命胜利果实的正规军队。
孙中山根据自己对苏联革命经验的体会,下决心办黄埔军校,在军队中建立党代表、政治部、党部三重领导体制,建立起革命的政治工作制度,以保证国民党对军队的领导权,逐步形成了孙中山先生那个时期比较完备的建军思想。为了适应现代战争的需要,孙中山提出了全面建设陆、海、空军的思想。他特别重视近代海军的建设。认为“由于世界大势变迁,国力之兴衰强弱,常在海上而不在陆,其海上权力优势者,其国力常占优势。”他明确提出“兴船政以扩海军,使民国海军与列强并驾齐驱,在世界称为一等强国”的海军建设目标。孙中山还认为,随着近代世界武器装备的发展进步,国家领空权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保卫中国领空不受侵犯,必须建设空军。指出“飞行机为近世军用之最大利器”,应以之装备中国军队,建设一支近代化的航空队。后来他发出了“航空救国”的号召,要求国人努力发展中国的航空事业。
        为了实现建设陆海空军的目标,孙中山提出了许多措施,发展我国的海军和空军。向西方国家购置各种海陆空新式武器,如潜水艇、飞机、坦克等,聘请外国军事专家来华教练我国海陆空军学生,派遣青年军校学生到欧美各国,学习先进的军事技术,组织考察世界各国军备建设团,吸取外军建设的经验;依照现代化的先进标准,建筑军港、机场和要塞炮台。创建军事学校,形成培养现代军事干部的新摇篮,使中国军事教育制度发生了质的飞跃,是孙中山对中国近现代军事史的重大贡献。黄埔军校培养了大批适应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情、具有现代战争思想和国民革命的精神的军事人才。
外交
       孙中山根据对国际战略格局的分析为前提,确立军事外交策略,孙中山的军事外交实践是极为艰难的,知其不易而为之,这恰是孙中山的伟大之处。各国无不是以国家自身利益来权衡对孙中山及其所领导的革命之间的外交关系的,孙中山说:“盖今日国际,惟有势力强权,不讲道德仁义”。孙中山一生倡导世界和平,对外反对侵略战争,反对霸权主义。1912年,在《中国国民党党纲》中,孙中山将“维护国际和平”定入其中。不仅强调中国将作为一支和平力量为维护世界和平作出贡献,而且希望通过与其他国家建立友好关系或建立亚洲大同盟的方式在维护地区和平的基础上团结一切爱好和平的力量来共同维护世界和平。
       关于如何恰当地运用武力和外交手段,孙中山主张伐战与伐交相结合。他认为,企图通过发动战争来达到国家生存和发展目的的思想是十分有害的,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应首先诉诸外交方式加以解决;若外交手段已尽,方可及于战争;战争结束,复进入外交程序。对于中国所面临的现实威胁,孙中山认为可用和平手段即用和平手段,必须用强力时即以强力临之。因此,孙中山重视对欧洲先进科学技术的学习,以振兴工业,改良武器,建设强大的军事力量,但这一力量的对外运用是积极防御的性质。
       孙中山历来重视舆论在革命中的重要作用。在军事外交中其对舆论的重视程度,可从他历次与列强的军事外交尝试中体现出来。一方面,因为有着多年海外生涯,孙中山对西方国家体制中舆论的作用颇为了解,因此在军事外交中非常重视国外媒体的运用。无论是同盟会成立之时,还是国民党建立之时,孙中山总是及时将革命的主张、建国的理念尽早传递给西方民众,以期得到各国政府政治上和民众舆论上的支持。另一方面,他也适时运用国内媒体就国内问题所涉及的西方列强种种不端予以批驳,以唤起国内民众的觉醒、对三民主义的支持,从而对西方列强以及与其勾结在一起的政府造成舆论压力。
民族
       戊戌维新失败后,孙中山深感改良主义在中国不可行,于是力倡以暴力推翻清政府以达到政治革命的成功。为此,辛亥革命前的孙中山,以排满革命为己任,主张通过政治排满来达到民族革命的目的,建立以汉族为主体的共和国家,达到保国保种之目的。在孙中山看来,“振兴中华”、“维持国体”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民族复兴必须以国家振兴为基础,而国家振兴则要依靠民族革命与民族运动。孙中山反对满清政权,但并不排斥满族的平民百姓。他继承了传统中国的各民族淡化血缘而种族兼容的观念,主张把满洲王室贵族与平民相区别,倡扬民族平等的革命观,以达到国家与民族的共荣,而不是种族的相互排斥与迫害。
       中华民国建立后,孙中山主张中华民国应当是一个新的、由大中华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亦同此。”孙中山还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孙中山于1919年提出了融合国内各族而成一中华民族的思想,民族革命的目标由五族的平等、共和向一个强大、繁盛的中华民族的积极目标转化。他说:“中国的人只有家族和宗族的团体,没有民族精神,所以虽有四万万人结合成一个中国,实在是一片散沙,弄到今日,是世界最贫弱的国家,处国际中最低下的地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的地位在此时最为危险。如果再不留心提倡民族主义,结合四万万人成一个坚固的民族,中国便有亡国灭种之忧。我们要挽救这种危亡,便要提倡民族主义,用民族精神来救国。(责任编辑:admin)